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黔江区税务局税务执法文书送达公告
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黔江区税务局税务执法文书送达公告
奉永松、田景梁等4户纳税人(见表格)未按规定期限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,税务机关已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相关规定,通过邮寄方式向纳税人发送《 税务事项通知书 》,但未能送达。
| 序号 | 纳税人识别号 | 纳税人姓名 | 身份证件类型 | 身份证号码 | 文书编号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5122243370 | 奉永松 | 居民身份证 | 5122243370 | 黔江税税通〔 2026〕1012802号 |
| 2 | 5222264815 | 田景梁 | 居民身份证 | 5222264815 | 黔江税税通〔 2026〕1012805号 |
| 3 | 522132571X | 董祥应 | 居民身份证 | 522132571X | 黔江税税通〔 2026〕1012808号 |
| 4 | 5123285055 | 兰卓奎 | 居民身份证 | 5123285055 | 黔江税税通〔 2026〕1012809号 |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 规定,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,现依法向纳税人 公告送达该文书,文书内容见附件。
自 发出 公告之日起满30 天,上述文书 即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
附件:税务事项通知书.doc
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黔江区税务局
2026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