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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黔江区税务局税务执法文书送达公告

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黔江区税务局税务执法文书送达公告

2026-03-25

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黔江区税务局税务执法文书送达公告

奉永松、田景梁等4户纳税人(见表格)未按规定期限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,税务机关已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相关规定,通过邮寄方式向纳税人发送《 税务事项通知书 》,但未能送达。

序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文书编号
15122243370奉永松居民身份证5122243370黔江税税通〔 2026〕1012802号
25222264815田景梁居民身份证5222264815黔江税税通〔 2026〕1012805号
3522132571X董祥应居民身份证522132571X黔江税税通〔 2026〕1012808号
45123285055兰卓奎居民身份证5123285055黔江税税通〔 2026〕1012809号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 规定,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,现依法向纳税人 公告送达该文书,文书内容见附件。

自 发出 公告之日起满30 天,上述文书 即视为送达。

特此公告

附件:税务事项通知书.doc

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黔江区税务局

2026年3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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